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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保护案例

钟祥一男子强奸十四岁亲生女儿并诱其卖淫被批捕

发布时间:2015-03-30 15:30

分别十年后再相聚,男子竟拿自己年仅14岁的亲生女儿发泄兽欲,并且诱使女儿卖淫赚钱。2014年5月,钟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和引诱、介绍卖淫罪批准逮捕该男子,同时以涉嫌容留卖淫罪对4名容留被害人卖淫的旅店经营业主批准逮捕。

涉案男子今年37岁,中专文化程度,钟祥市人,无业。1999年9月,范某与前妻生下女儿小月(化名)。当小月5岁时,范某与前妻离婚,小月随母移居外地生活。2013年9月,小月回钟祥读书,住在该男子家中。分别十年后,作为父亲的该男子本该好好补偿女儿缺失已久的父爱,不想该男子兽性大发对毫无防范之心的小月进行奸淫。

事后该男子威胁小月,让其不要告诉别人。小月顾及名声,就一直没敢告诉母亲,也未报警。小月的隐忍使该男子变本加厉,后来又在不同场所多次对小月进行奸淫,并于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,多次带小月到徐某、夏某等4人经营的旅店卖淫赚钱。今年4月初,小月终于忍无可忍,发短信告诉了母亲,其母随即报警,案件因此揭发。

华发